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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 截杀


  “真是好险啊,要不是永贞提醒,就让鞑子得手了!”

  崔呈秀拍着胸脯,暗呼侥幸。听说辽阳和沈阳就是因为乱收溃兵夷丁,让鞑子得手的。要是重蹈覆辙,丢城失地,搞不好脑袋就了。

  这回崔呈秀是彻底服气了,打仗这玩意真不能让外行来。

  “永贞兄,啥也别说了,我的督师大印和尚方宝剑都给你了,有什么事情只管做主就是。”

  张恪微微一笑:“这恐怕不妥吧,别说不合规矩,万一我出了错,岂不是连累崔部堂!”

  “别!”

  崔呈秀毫不犹豫摆手,无力地说道:“你要是都弄错了,我就认命了,咱兄弟现在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全都靠永贞兄了!”

  说话之间,崔呈秀深深一躬。张恪也不客气了,眼下局面十分糟糕,城外无数溃兵,建奴随时杀来,偏偏手里还没有人马。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眼前绝对是最难的一战,偏偏还输不起……

  “杜擎。”

  “卑职在。”

  “现在辽东还有多少驻军?”

  张恪问得当然是义州兵,那些没用的垃圾只会浪费粮食,一点用处都没有。

  “启禀侯爷,义州驻军三千,【≥锦州驻军两千,还有水师三千五百,广宁一千五百人,山海关有两千,另外天津还有刘希伟部。”

  “刘希伟太远了,算起来不过一万出头啊!”张恪叹口气,义州兵的主力都调到金州和复州去了,说起来也是自己大意了。这么点兵,又分散各处,想要对付鞑子,难度可不小啊!

  “永贞,广宁还人马。”王化贞突然开口说道:“在镇边堡有汤辉汤副总兵的三千骑兵。在牵马岭还有孙得功的五千兵丁。”

  汤辉和孙得功都是参加过广宁大战的人物,击败炒花部数万鞑子,一举成名,从此之后,也是平步青云,成为王化贞的爱将。

  可是自从孙承宗来到辽东之后,他们两个就靠边了,别调出广宁。

  崔呈秀听说之后,急忙说道:“既然还有两位将军,马上把他们调到广宁。严防建奴!”

  “慢!”张恪拦住了急躁的崔呈秀。

  “世伯,你马上下令孙得功领兵进驻闾阳驿。”

  张恪开口,大家急忙把目光放在地图上,闾阳正好在广宁南部,扼守广宁、义州、锦州等地的要冲,堪称兵家必争之地。

  “告诉孙得功,守卫闾阳十天,给十三山等地的二十万百姓争取撤退时间,十天之后。他可以退过大凌河,严守右屯。”

  看着张恪的安排,崔呈秀眉头紧锁,不解地问道:“永贞兄。为什么不退回广宁啊?我们手上才缺少人马啊!”

  “只怕到时候就过不来了!”张恪叹口气,继续说道:“传令汤辉,让他领兵前出盘山驿,迎战前锋建奴。告诉他只许胜不许败。哪怕杀得一兵不剩,也要重创建奴!”

  按理说广宁才是辽东的政治中心,两部人马。不用来保护广宁,不保护督师大人,竟然轻易调走了,实在是让崔呈秀不解,虽然他嘴上说把大权交给张恪,可是涉及到小命的事情,他也不敢开玩笑。

  “永贞兄,如此分派,我,我实在是不解啊!”

  张恪微微一笑:“部堂,十三山一带有大批的田庄,数十万的百姓,不能不保。至于汤辉,他是一员悍将,建奴势头正旺,只有他能打击建奴锐气,给我们争取时间。”

  崔呈秀勉强点点头,又担忧地问道:“永贞兄,咱们广宁怎么办啊,这可是根本啊!你总不能看着鞑子杀过来,把小兄的脑袋砍走吧!”

  “哈哈哈,崔部堂放心吧,守城不一定用兵丁,更何况广宁还有一支大军没有用呢!”

  “什么大军?”

  “天机不可泄露!”

  ……

  “走,都给老子快点!”

  骑兵飞驰,掠过荒凉的原野。跑在最前面的是只有一条臂膀的大将,正是副总兵汤辉。从一个千总升到了副总兵,不过是几年的光阴。饮水思源,汤辉很清楚,自己能有今天,完全是张恪的提携。

  尤其是他负责守卫镇边堡,马市就在治下。自从重建大宁都司之后,马市的贸易翻了十倍不止,每年交易数百万,光是抽成就有十万之多。

  多少双眼睛都盯着,可是张恪依旧把生意留给了汤辉。靠着丰厚的抽成,汤辉的部下过得非常舒坦。骑着最好的战马,排上了义州兵才有的长枪,还有新式火铳,军饷也充裕无比。

  “弟兄们,张侯爷帮了咱们多少,大家心里头都有数,眼下到了报答侯爷的时候,谁要是当了怂包软蛋,我汤辉第一个捏碎他的脑袋,都听见没有?”

  “大人放心吧,弟兄们都明白!”

  “好,都跟着我冲!”

  汤辉一马当先,大军前锋距离盘山驿越来越近,突然由远而近,跑过来上百建奴骑兵,蜂拥而来。

  看到这一幕,汤辉顿时眼睛立起来了。

  他不是气鞑子,而是气孙承宗,这位孙阁老好歹入辽大半年,若是好好练兵,也不至落得这步田地,城堡建得再多,守城的都是废物,又能如何!

  紧赶慢赶,可是盘山驿依旧丢了,汤辉咬了咬牙。

  “弟兄们,冲!”

  他带着家丁迎着鞑子冲了上来,对面的鞑子都穿着红色的衣甲,他们趾高气扬,对明军的骑兵根本没有在乎。

  一路上他们遇到太多了,全都是一触即溃,这才是明军的正常水平,以往遇到的义州兵都是吃错药了!

  鞑子重新找回了自信,他们像是旋风,冲向了汤辉。

  离着还有几十步,鞑子纷纷举起弓箭,雨点一般的弓箭落下来。汤辉没有反击,而是低下了头,任凭弓箭射来。

  只听到砰砰作响。弓箭基本落地,即便是少数穿透了铠甲,可是也没有伤到士兵。

  自从孙元化突破了优质钢铁的瓶颈,明军的军工产品就不断提升档次,铠甲越来越结实,刀枪更加锋利。

  汤辉手上有银子,又离着义州不远,自然不会少了好东西。他的部下骑兵几乎不比张峰的差!

  冲透了鞑子的箭雨,双方越来越近,汤辉咬了咬牙。单臂提起一丈六尺的骑枪,硕大的枪头稳稳指向了鞑子。

  后面的士兵也都如此,把骑枪平稳举起。听说这种作战方式在营州用过,建奴还没有尝过厉害,今天就让他们见识一下。

  双方越来越近,士兵们凝神静气,把平时训练的功夫都拿了出来,眼前就是一群稻草靶子,插标卖首。不值一提!

  “杀!”

  汤辉爆喝一声,他的枪尖猛地戳中一个专达的胸口,枪尖入肉,巨大的反弹力道传来。枪杆瞬间从中间断裂。在断裂之时,汤辉已经松开了五指,丝毫没有收到影响。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骑枪越是长大。杀伤力就越强。不过重量也会增加,张峰提出了折中的办法,就是将枪杆掏空。然后用布条缠起来,看起来枪大得吓人,却是外强中干。

  不过反正骑枪只用一次,也是足够了。

  汤辉的长枪就轻松穿透了建奴的胸膛,四棱的枪尖扎出了狰狞的伤口,鲜血和内脏一起流出来。建奴手脚抽搐,落在了战马前面。

  其他的士兵也是如此,一片长枪刺来,就像是洪水猛兽,所过之处,建奴成片倒下去,密集的队伍瞬间稀疏了很多。

  残存的鞑子还在愣神,他们根本弄不清楚,怎么明军突然这么厉害了!

  吃惊的关头,明军纷纷抽出腰刀,刀光闪过,剩余的全都被明军一勺烩了。士兵跳下战马,将人头全都砍下,清点一下,足足有一百三十颗。

  汤辉得意地狂笑起来,建奴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子不费一兵一卒,就杀了这么多!

  的确没错,明军只有两个人落马摔伤,死的一个都没有。义州兵的战术果然厉害,骑兵们信心暴涨。

  “冲啊,把鞑子都宰了!”

  汤辉率领着骑兵,继续向前,士兵们把鞑子的人头挑在枪尖,密密匝匝的一排,好不骇人。

  此时从地平线上冲上来一群建奴,数量足有两三千。

  领兵的正是贝勒岳托。

  过去的几个月,建奴经历了史上最大的动乱,野猪皮死掉,新的汗王迟迟推选不出来。更是有传闻皇太极矫诏,抢走了属于代善的汗位,双方剑拔弩张,几乎开战。

  就在所有人以为内乱不可避免的时候,突然代善退缩了,皇太极竟然登上了汗位。其实原因也简单,二贝勒阿敏站在了皇太极一边,已经掌握了六旗兵力的皇太极,比起代善有着太大的优势。

  皇太极到底是一代枭雄,一直以来都被张恪算计,他也制定了陷阱,假装大金还在分裂,派遣书生去传递假消息,引诱明军来攻。

  精心设计的陷阱本想对付张恪,可是没想到孙阁老一脚踏了进来,手下的大军瞬间星落云散,大金则是长驱直入。

  虽然没有干掉张恪,不免有些遗憾,但是一路上烧杀抢掠,也让这些强盗格外的得意。

  两支人马撞在了一起,全都是士气爆棚,喊杀震天。

  “冲!”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这一次汤辉可没有客气,手下的士兵率先举起了火铳,枪声响起,前排的建奴成片倒下去。

  火铳用完,立刻放回皮囊,手里握着骑枪。建奴还沉浸在猛烈的火铳声中之时,第一排的骑枪已经深深刺入建奴的身躯。

  “死吧!”

  汤辉的马刀穿透鞑子胸膛,单臂用力,愣是举了起来。

  “哈哈哈,杀你入屠狗!”

  猛地一甩,建奴重重摔在地上。(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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