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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混沌的颜色


  看着眼熟,可是实在太过模糊,无法得到确认。

  于是,便有了一群女生在王雪的带领下,趴在阳台上看热闹的场面。

  话题也是越来越偏,越来越不着调。

  起初大伙儿还讨论着,这个李玟玟老家来的小男生和李玟玟是什么关系,随后又猜测着这几个东北孩子怎么和王默默凑到一块儿的。

  有人甚至调侃,“这不会是李玟玟的弟弟吧?”

  “那王默要是搞好关系,说不定还能曲线救国呢!”

  这话一出说来,本来说话的女生还是笑的,却是让众人不由沉默,原本嬉笑的那个女生也渐渐敛去笑意,跟着大伙儿一起沉默。

  能吗?

  能曲线救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其实,226寝的姑娘们也都不是什么心机婊、势力眼,否则也不会听了王雪的劝诫,直到现在依旧没有沦陷。

  可是,人其实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坚定,是很容易被环境所同化的。

  即便没有堕落的心思,但身处这样的一个大环境,多多少少也学会了什么叫现实。

  就拿王默来说吧,长的帅,性格也好,爱运动,又多才多艺,妥妥的播音主持系的头面人物。

  放在别的院校,一定是抢破头的偶像型新生,多少小女生会不顾一切的心生爱慕。

  可是在北广,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这里随处可见的豪车,足以倾倒众生的脸蛋儿,连教授讲师都是万人敬仰的名嘴,滋生出来的欲望,可想而知。

  王默家庭条件一般,来自巴蜀的小城市,属于即没钱也没关系的那种。

  在这个年代,还没那么多主持类的电视比赛让普通人出头。

  没有一点关系,不花一点大价钱,如果业务能力再一般的情况下,央视是不用想的,省级的电台、电视台也无缘迈入。

  运气好的,市一级单位得到入职实习的机会;运气差的,县级电视台都进不去,只能到地方电台熬资历。

  也许在普通人眼中,这已经是不错的出路。

  可是,同为北广的同学,同为国内最好的新闻类院校学生,谁会把自己的命运和一个地方小电台的实习主持绑定在一起呢?

  一想到四年之后,王默的命运已经注定,那自己有勇气陪着他回到四川的小县城,守着山沟沟过一辈子吗?

  那些所谓的帅气和多才多艺,就再也提不起兴致了。

  再反观李玟玟,家庭条件优渥不说,关系也是深不见底。

  这才上大一,就已经在铺路了。

  这几天,有个央视当红的主持人和李玟玟走的很近,照这个节奏,即便进不了央视,回龙江省省台也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反正她们要是李玟玟,是绝对不是选王默做男朋友的。

  更不要说,李玟玟那个反应慢半拍的脑袋,似乎对老家的那个“渣男”还是念念不忘。

  “唉~~!”女生们悠悠一叹,“原来生而平等,真的都是骗人的。”

  这样的感慨,本应出现在步入社会之后的领悟,却整整提前了四年。

  “这该死的世道!”

  现实的丑恶与残忍,与这个年纪本应笃定的天真碰撞厮杀。

  就像此时的天色,既不是黑,也不是白,而是夕阳下一抹刺目的红,让人空捞捞的,又郁结憋闷。

  可是,这便是现实。

  ——————

  再说齐磊这边,他是怎么和王默凑到一块儿去的呢?

  好吧,其实是王默主动打的招呼。

  一开始,齐磊和王雪询问李玟玟的时候,王默就注意到了。等王雪一上楼,这三人百无聊赖的找了一个树阴,一边闲聊,一边等。

  而王默就放下吉他主动靠了上来。

  “你们是李玟玟老乡?我是她同学。”

  齐磊自然没想到会有人主动打招呼,礼貌的与王默打招呼,并肯定的回答了他,“对啊,我们是她中学的同学。”

  王默则道,“她好像和别人出去吃饭了,估计要晚一点回来。要不,我帮你给她打传呼?”

  “哦!!?”

  殊不知,齐磊关注的点就不是什么打不打传呼,而是和别人吃饭去了。

  登时八卦之魂燃烧,一脸期许,“男的女的?”

  “呃!”王默有点无语,你这是啥子表情嘛,咋个比催婚的老丈人还兴奋呢?

  “女的!”

  要是个男人的,王默也没心思在这守着了。

  心说,这小弟弟有点奇葩!

  又问了一遍,“用我帮你给她打个传呼吗?”

  李玟玟原本在尚北的传呼号是本地通,也就是出了哈市地区,就收不到消息了。

  到了京城重新办的呼机号,齐磊是不知道的。

  想了想,杨晓替齐磊开口,“不用了,我们时间比较充裕,多等一会儿也没关系。”

  王默也是无所谓,把树阴长椅的位置让给了齐磊他们,又把同在长椅上坐着的两个男生招呼起来,“给客人让个坐!”

  随后和那两个男生拿出几本教材,垫在路基上坐下。

  弄的齐磊他们挺不好意思的,“谢谢啊!”

  这回倒是那两个男生,“谢什么谢?应该的!”

  齐磊他们这一天确实有点累,也就没推辞。

  坐下之后,齐磊同样以审视的目光看着女生宿舍门前那抹混沌的红。

  说实话,齐磊有点失望,尽管已经从李春燕的口中知道了这样的情况,可是亲眼所见,依旧有些失落。

  这就是他两世为人想要走进的校园吗?

  不应该是这样的!

  说起来,齐磊之所以想进北广,既来源于对前世的一股执念,也来源于今生的考量。

  前世,齐磊学新闻,也热爱新闻行业,所以他想去国内最好的一所新闻院校是理所当然的。

  再加上,他之所以从国际贸易专业转而去考新闻类的研究生,主要原因也是受一位北广教授影响。

  那位姓廖的教授,可以说改变了齐磊的前世。

  而今生,做为一个重生者,其实单从学业上来说,如果想对自己的未来有所帮助,其实选择是不多的。

  重生搞技术,那就是专业对口,这没什么说的。

  而对于一个经商的人来说,哲学和商贸是最好的选择。

  哲学锻炼思维,商贸了解规则。

  可是对于一个重生的商人来说,其实这两个项都不太好。

  不是说没用,而是没有太大的用处。

  不缺少超前的意识和思维,而学习商业规则最好的老师其实是实践。

  齐磊敢保证,在学校里学商读到博士,都没有他这一年经历的更为丰富。

  齐磊的大学,要学的其实是洞悉这个世界的方法。

  那么,就没有什么比新闻学更能契合了,也没有什么学校比北广更适合齐磊。

  首先,这里是新闻学的最高殿堂,同时还开设文学、政治学和经管学院。

  如果齐磊想学,完全可以选修或者旁听课程。

  同时,这里还是最契合后世发展脉络的传播学、网络传播学的发祥地。

  而且,这里有不弱于清北和其它名校的社交圈子。

  无论是情怀也好,还是现实也罢,都是相对齐磊最好的选择。

  只不过,特么梦想中的学校,咋是这个熊样呢?

  北广.....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在想什么?”

  徐小倩突兀发问,打断了齐磊的思绪,“没什么。”

  见她依旧疲惫,“要不要歇会儿?李憨憨还不定什么时候回来呢!”

  “好!”

  徐小倩很是痛快的点头,然后抱着齐磊的胳膊,枕着肩膀闭目养神。

  看的杨晓一副没脸见的模样,心中咒骂,“老徐是故意的!”

  “这让李憨憨看见,多扎心!这丫头可一点没表面那么大方!”

  “嗯!一定是这样的!”

  杨晓恶意的揣测着。

  而王默看着齐磊和徐小倩俨然一副恩爱情侣的模样,说实话,有点羡慕。

  不是羡慕徐小倩的清纯飒爽,而是羡慕人家成双成对。

  坐在路边,抱着吉他,又满含忧伤的弹了起来。

  “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啊....鱼不停游。”

  “一天到晚想你的人啊....爱不停休。”

  那感情真挚的?齐磊、徐小倩和杨晓不用问都知道,对面楼里,不定哪个姑娘让人家“爱不停休”呢!

  不过,做为一个旁观者,齐磊觉得挺好的,这就是大学啊!

  不像中学,还要遮掩,不像步入社会之后,还要权衡利弊。

  而且,正因为有面前这个男生一样的一群人在这里守候着最后的一点纯真,才不会像后世一样只剩下豪车和铜臭。

  一曲终了,齐磊笑着夸赞,“弹的真好。”

  王默则是谦虚,“瞎玩的,你也会玩琴?”

  齐磊,“会一点。”指着杨晓,“她是高手,你可以请教一下。”

  其实,王默的水平很一般,应付一下小女生还行,在齐磊他们的眼里就不够看了。

  而王默诧异的看着杨晓,没想这小姑娘是个高手。

  也不觉齐磊夸大其词,直接把琴递了上去。

  “弹一段?”

  杨晓很无语的瞪了一眼齐磊,意思是,嘴怎么就那么欠呢!?

  本来挺累的,不想弹。

  可是,陌生的大学校园,本来就容易让人产生展示的欲望,再加上杨晓已经快半个月没碰过琴了,还真有点痒痒。

  笑了笑,“别听他的,我弹的也一般。”

  嘴上这么说,却是把琴接了过来。

  抱在怀里缓缓扫了一下弦,就把两个不太准的音给调正了。

  王默一看就惊了,是高手无疑了!

  调音这种事,反正对他来说是不敢尝试的,也根本不知道哪个音不准。

  这时,杨晓已经开始弹了起来。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

  “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

  杨晓只是哼唱,《尚北二中的日子》,声音不大,几乎微不可闻,毕竟是展示琴艺,主音还是伴奏。

  可是,让晓儿没想到的是,才唱了两句,王默,还有身边的两个男生,已经开始跟着哼唱了。

  “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

  “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儿去”

  这不但让杨晓琴声一顿,连齐磊和徐小倩都惊了。

  怔怔地看着王默他们,“你们也会这个歌?”

  王默淡然一笑,“《尚北二中的日子》吗!广院最近很火。”

  这歌确实很火,从李玟玟那开始的,她天天在寝室里单曲循环,然后开始传染。

  先是二楼的邻寝,然后是整个女生宿舍,最后是全校。

  “……”

  “……”

  “……”

  这个回答让齐磊三人有些小小的得意,这是他们唱的歌啊!

  杨晓一下就来了精神,再次拨动旋律,唱的也大声起来。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

  “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

  “歌谣的歌谣藏着童话的影子”

  “孩子的孩子该要飞往哪儿去....”

  好歌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引起共鸣,而且比语言的魅力更大。

  更何况,这是在学校里面,杨晓的卖力演绎,得到的不仅仅是王默的共鸣,很快就吸引了女生宿舍楼前的不少目光。

  怎么说呢?

  杨晓这丫头吧,她不摸琴的时候,尤其是那双睡不醒的眼睛睁不开的时候,顶多能打80分。

  可是,一旦她和音乐融为一体,气质就变了,基本上属于舍我其谁,秒杀一切的存在。

  这个时候的她,野性、自信、光芒万丈,能打10000分!

  齐磊他们也就是相处的时间太久了,知根知底,否则也扛不住。

  反正现在的情况就是,一帮小男生已经看的直了眼神儿,楼前和楼内的女生们也有点傻眼。

  226寝本来就关注这边,现在杨晓的音乐一起,她们就懵了,“嚓!!找人还是砸场子的啊?”

  而那一排豪车前的精英们,现在就不是嫩的问题了。

  你想啊.,99年啊!真没见过这一款的姑娘啊?

  有人已经跃跃欲试,想上去问问是哪个系的?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呢?

  ……

  一曲终了。

  杨晓还对王默谦虚了一下,“瞎弹,献丑了。”

  王默:“挺好的。”

  好吧,以他的水平只能听出杨晓弹的不错,但是到底有多不错,说不上来。

  关键是,这首歌本来旋律就很简单,体现不出什么水平。

  反正王默还挺坦荡,还夸了杨晓几句,“真不错,以后有机会切磋切磋。”

  杨晓:“……”

  无语地看向齐磊,意思是,这哥们儿太有自信了。

  齐磊也是好笑,给杨晓递眼神儿,忍着吧!

  那就...忍着吧...

  杨晓抱着琴暂时没有还回去的意思,突然把瘾头勾上来了。

  想着,要不要…要不要来个炸街的曲子,让无知的凡人们认清一下现实?

  正胡思乱想着,豪车堆儿那边终于有两个年轻人按耐不住,朝这边过来。

  一个也就二十出头,一身休闲装。不过,搭眼就知道这身衣服价值不菲。

  带着一只耳环,手里甩着三菱日蚀的车钥匙,痞气十足,一看就是老子很有钱。

  另一个,则是另一个极端,二十七八岁,衬衫西裤,一丝不苟,多半是事业有成的那种。

  来到众人身前,直接略过了徐小倩,和杨晓搭讪。

  由西裤男开口,话术高超。

  痞气男则是在一旁帅气的站着,甩着车钥匙。

  怎么说呢?

  西裤男显然是个情场老手,有眼力,也有能力。

  徐小倩当然也好,这姑娘和齐磊是一对儿已经再明显不过,所以根本就不浪费时间。

  几句话的工夫,不但不突兀,不讨人嫌,而且还把自己的身份隐约的透漏清楚。

  某个大公司的高管,海归,指着身边的痞气男,说是陪朋友来找他的女朋友的。

  很欣赏杨晓的琴技,只是想单纯的认识一下云云,最后还礼貌的递上了名片。

  说实话,要是一般姑娘,真的有点招架不住。

  温文尔雅,谈吐大方,长的也不难看,还是个海归,金领优质男,而且还挺幽默。

  可惜,他运气不太好,遇上杨晓了。

  哪怕是换成徐小倩,都只是礼貌的拒绝,不至于让对方尴尬。可是,偏偏是被寇仲琪带跑偏的杨晓。

  晓儿一张嘴,没把西裤男憋屈死。

  “大叔,你太老了!”为难的把名片给了齐磊,“要不,你试试换个人忽悠?”

  ……

  。

  写了好几遍,写了删,删了写。

  思前想后,再铺垫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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