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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130水色天光(一)


第131章  130.水色天光(一)

        “芬格尔·冯·弗林斯,为狮心会长阁下服务!”一米八八的德裔壮汉站在门前露出一口大白牙,西装革履头发打蜡,胸口还插着玫瑰花,满面春光行标致的军礼。

        “怎么是你?”楚子航问,看到这货忽然出现在酒店里的意外程度不亚于一早上起来就听到法国投降了。

        “根据会长你对诺玛提出的要求,孔武有力还必须风趣幽默,纵观整个执行部都很难有这样的人才!但是我可以!”芬格尔一挺胸,抖了抖结实的肌肉块。他属于那种平日里看不出来的隐藏型壮汉,走路老是低头勾腰,看起来满脸猥琐相,唯有这种挺胸收腹头抬高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他的壮实,以楚子航的水平站在他面前都可以叫瘦皮猴。

        楚子航心说你确定是风趣幽默而不是无下限更无耻?这两种人似乎并没有共同之处,要么是诺玛Bug了,要么就是芬格尔死皮赖脸的要凑过来看师妹穿婚纱。

        “婚纱呢婚纱呢?听说S级要穿婚纱执行任务,这等好事师兄伱怎么能独占呢?要给人民群众一起分享啊!”芬格尔果然开始试图绕过楚子航,便如一只溜号偷鸡的黄鼠狼,奈何楚子航在房间门口杵似一条松寸步不让,这才把他成功拒之门外。

        “她们在互相帮忙梳妆。”楚子航说,“很想看的话出门了有的是机会,你会和夏弥搭档。”

        任务流程分为两组,楚子航和路明菲,芬格尔与夏弥,四个人会分开进入会场,装作彼此不认识,在舞会开始后互相靠近介绍跳上一支舞,以此作为掩护。那个暴走混血种的目标只有漂亮姑娘,男士们根本无需担心自己,他们只需要确保自己应该保护好的女孩不会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被人劫走,任何靠近的人都将格外注意。

        当那场舞会开始的同时,整个歌剧院就会被执行部所包围,布下密集的追捕网络,歌剧院里的他们甚至只需要把那个混血种逼出来就算任务成功了。

        芬格尔吹了声轻佻的口哨,索性靠在门边低声跟楚子航交头接耳:“我说会长大人,别人最多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到你这就变成一个人左拥右抱还住同一个房间了,这要是让风纪委员知道可不太好吧?”

        “风纪委员不管校外的事情,其次我们只是因为旅游旺季很难订到足够的房间才被迫住同一间。”楚子航微微皱眉。

        “这种事情还用解释么?全天下的男人都能达成共识!换做是我身边有两个吹弹可破的软妹子,我也会说对不起只有一间房了要不我们凑合凑合,你们睡床我睡沙发?我懂的!”芬格尔满脸咸湿模样,“大晚上起来看到的睡衣背影肯定比白天穿礼服的样子好看!”

        应对流氓最好的方式就是别和他讲话,楚子航索性闭嘴不谈,否则芬格尔就会用他丰富的狗仔挖掘史,往楚子航头上扣无数顶为会长却不尊的帽子。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一个小时后,宾夕法尼亚路歌剧院。

        这里曾是芝加哥名流汇聚的地方,60年前的每个夜晚,这条巷子里都云集着豪车与高叉礼裙的女郎,彬彬有礼的绅士们挽着年轻的女伴来这里欣赏高雅音乐,侍者高声吟诵贵客的名字。

        没有什么地方是永远辉煌的,再富裕的王朝终有崩溃的一天,如今的年轻人约会是去电影院或者购物中心,再不济还有水族馆或者大家都青睐的情人酒店,歌剧院是属于上一个时代的辉煌,没有什么人会认真地坐下来听那些老旧到让人昏昏欲睡的表演了,就像中国的年轻人们不再把什么京剧当做解闷的乐子。

        但今天它又重新醒来,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依次停在门口,红色的尾灯依次闪烁,厚重的车门打开,身穿黑色燕尾礼服的男人下车,厚厚的发蜡光可鉴人。还有的车里则探出戴着丝绒手套的指尖,细长的鞋跟踩在地面上,走下一位白衣似花的新娘子来。

        很多人提到婚纱都下意识地以为是那种云锦翻腾似的长裙,现代婚礼上复古的旗袍霞披猎装甚至是短裙款的婚纱也在近些年里大放异彩,来参与的这场别致相亲会同时也是舞会,动辄拖地的长尾裙摆是没人会选的,除非你想在跳舞的时候摔个狗啃泥。

        这场相亲舞会的举办者很神秘,从来不主动露面,据说甚至还是个女富豪,年轻的时候为情所困遇到了不少渣男,曾经一度再也不相信世界上有爱情这种东西。直到后来她的朋友拉着她去另一场社区举办的舞会上游玩,在那里她遇到了此生真正的真命天子,就此坠入幸福美好的爱河直至今日。

        于是乎这位富豪每年都会在全美的大城市中挑选一个合适的地方,把那里打造成华美的舞台,向着自己圈子身边那些年轻的男女们抛出橄榄枝,期待他们能像过去的自己一样,在某个幸运日里遇到应该遇见的人。这大抵是一种分享幸运的想法,有些人就是这样心怀美好,所以他们也总能得到善待。

        路明菲跟着侍者走过长长的甬道,假面上的孔雀羽摇曳如花,漫长的昏暗之后,是四面八方投下来金色的光。

        那位传说中的富豪为了这种玩票性质的活动还真是花了大手笔,原本应当是倾斜面的歌剧院式座位布局被完全挖平了,变成广阔的舞厅,环绕的通天立柱将整个空间分割成四份,穹顶上一盏接一盏的巨型水晶吊灯把所有的阴影都驱散。这本是白天,但比墙面还长的帘幕被很好的保留了下来,垂落之后整个世界都变成与外界隔绝的场所,墙面上挂着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淘来的中世纪装裱画,也可能是原本歌剧院的东西被保留了。

        歌剧舞台上敞开大幕中坐着一整支乐队,每个人的脸上都戴着假面,便如同客人们进来的时候都会被分发一个只遮挡眼部周围的假面一样,据说这是为了避免让第一眼对颜值的印象成为择偶标准,在这里大家更在乎的是交流之后所见的内心。

        舞台下面最近的地方成为了酒水和休憩的供应所,像是酒吧的吧台,三名服务生正在那里忙碌。座位的排列很有意思,每个小座都是成对的,只能两两入座,一边是蓝色一边是粉色,意思很明显。

        不得不说这种地方有点超出路明菲的承受范围,迄今为止她参加过真正意义上的舞会也就去年恺撒邀请她去的那一次,这种要么是上流人士的社交圈,要么就是玩票性质的纷争之地并非她的菜,这会儿站在这反倒有点不知所措了。

        她下意识地环顾四周,想要找到一个能帮上自己的人,但这种地方大家都是戴着面具素不相识的玩家,在对上眼之前最初见的印象就是在挑选合适的搭讪对象,如果一个女孩来了这里就表现的手足无措,这种新手玩家是很难被注意上的。

        期间她倒是发现了芬格尔……因为这家伙的身高简直鹤立鸡群,穿上西式礼服之后更是人模狗样的哈士奇一条,这会儿他已经和夏弥勾搭上了,猎装少女踏着轻快的狐步,俩人压根没注意到路明菲,自顾自地投入到忘我的演戏身份当中,跑去喝东西去了。

        据说美少女落难的时候就总是会遇到自己的Hero,路明菲想要找到那个本该站在自己身边的人,可她没有看到楚子航,这都怪师兄的衣品太朴素了,来这里的每个人都想把自己打造成全场最靓的仔,但师兄当初挑礼服的时候简直就是随手就从墙上找了件。现在可好,恰似鱼入大海一片汪洋,到处都是黑衣西装男,假面的加持下真的找不到他了。

        她唯有站在原地,等待自己的英雄骑着白马而来。

        “迷路了么?小猫咪?”在美国芝加哥,路明菲听到了纯正的英伦腔,声音极度性感婉转,还没有看到那是谁,路明菲脑子里就先闯入一双烈焰红唇,大概只有卡特丽娜·卡芙这样的尤物才会如此诱惑吧。

        路明菲扭头,忽然愣住了,她本以为那会是个英国姑娘,但眼前的人虽然遮住了眼睛,无论肤色还是脸庞的特征都显示出她是个亚裔女孩,二十多岁,盛装之下并没有声音那般性感,反倒是叫人觉得脸庞有点清秀,真是奇了怪了。敢在这种群芳争艳的舞台上用露背红裙标榜自己的必然是自信爆棚的人,这种颜色太过惹眼,能把它压住的委实不多,硕大的圆环耳坠更是说明这是个不秀出自我就会死的超级社牛。

        路明菲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好像察觉到她的国籍,随即用不确定的语气问:“中国人?日本?朝鲜还是韩国?”

        简直把路明菲惊呆了,因为这女孩每问一种国籍就会用那种国籍的语言,路明菲有些根本听不懂但能感觉出来味儿绝对正宗。这得是什么大神级人物啊?精通八国语言的翻译大使么?外交官阁下也会偷偷来这种地方放荡自我?

        “我是……炎黄子孙!”受惊之余那张嘴又开始控制不住,路明菲说完就只想抽自己俩大耳瓜子,神特么炎黄子孙,哪个中国人介绍自己是这么说的?老外又不懂你家文化,好歹说个唐人人家也能知道个唐人街是中国的啊!

        对方一愣,旋即轻掩嘴唇哑然失笑,是那种你走在大街上,忽然看到前面那个人脚下一滑狗啃泥的感觉,搞的路明菲很不好意思。

        “那么巧,我也是炎黄子孙。”女孩笑着用了跟路明菲同样的白烂步调,一瞬间就把气氛拉了回来,“第一次来么?看你好像很紧张。”

        有人愿意搭讪路明菲求之不得,更何况是个看上去非常好相处的社牛姑娘,还是个中国女孩!路明菲感动的就差泪流千行扑过去抱大腿了。

        “是挺紧张的……我没怎么参加过舞会。”路明菲低声说。

        “大概是被家里人逼出来的吧?”女孩问。

        “对对对!”路明菲赶紧抓住台阶维持人设,能来这里是需要邀请函的,从某种程度上那就是对财力和身份的认可,身边的人包括这个女孩都不是泛泛之辈,路明菲没忘记这点,趁机把自己包装成被逼出来尝试相亲的某家大小姐,“我还那么年轻呢,我结什么婚啊?世界上有那么多好玩的东西,我还没玩够呢我!要我每天早上起来看到个男人趴在我身上,我宁肯从波涛菲诺的海崖上跳下去!”

        认真,撒娇,傲气,路明菲抽抽鼻子满脸娇蛮,表现的确实像个从小被宠坏了的大小姐。

        “真巧,我也不太喜欢跟男人玩。”女孩眼睛一亮。

        “那你还来这种地方?”路明菲打蛇顺杆爬,把自己的立场瞬间定义为同是舞会沦落人,趁机拉近关系,“也是被家里人逼的吗?”

        “那倒没有,我家就我一个了,以前倒是有个姐姐,不过关系也挺一般,经常吵架,直到她死了我才明白过来自己过去到底有多么蠢。”女孩的口气很淡,好像是在说另一个人身上发生的故事,“家里没什么人了总是冷冷清清的,开着暖气都觉得寒意刺骨。所以我喜欢来热闹一点的地方玩,不用做什么特别的事,就那么远远地站着看。要是有人来找我,我就陪他们玩一会儿。”

        路明菲心说难怪你要穿着红纱的裙子了,虽然是代表喜庆的颜色,但内在却是个悲伤的人儿啊,大概只是把那身衣服当做自己的武装吧?这样就能像个惹眼的舞会宠儿了,肯定会有人愿意来分享一点温暖的,哪怕就那么一会儿。

        “我家里也挺冷清的……”大概是触景伤情了,路明菲有点共鸣,因为她也想起了自己的家,“爸妈很小的时候就不管我了,就把我丢在亲戚家,什么事儿都让他们管着,就连来这里……也是被他们逼的!”

        路明菲索性把人设贯彻到底,顺便给叔叔婶婶背点黑锅,反正他们又不会来芝加哥,路明菲背地里干了什么蔫坏的事儿把他们抹黑成啥样他们都不知道,就当叔叔婶婶给侄女做点贡献好了,在路明菲的人设情景剧里,两位好歹还是富豪呢不是!身份都提升了!

        “真难想象在这种地方会遇到和我这么像的人啊。”女孩淡淡地笑了。

        “有点相见恨晚?”路明菲也笑,那股紧张感在不知不觉中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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