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白云大将军
密云谷,雪中三尺之处,江城“目睹”了薛冲一行人离开之后,终于喘了一口大气。
目睹。
自然是目睹,以江城现在的境界,神魂可以随时的离开躯壳,察觉周围的情况。
他刚才就将自己的肉身,埋藏在厚厚的雪地之中,灵魂出壳,目睹了薛冲带领手下进行的一系列的搜捕。
幸好,幸好自己想得周全,藏身在一望无际的雪地之中,如果是藏在附近的山洞、树木之中,说不定就难逃毒手。
现在的他,十分的后悔,肠子也青了。
为什么?
为什么我最初的时候不祭出豹文针?
看来,薛冲的境界,并非很好,居然只是区区第五重大力,不像伐脉境界的高手,身体的灵敏度极高,能躲开许多厉害的刺杀!
江城自然是在元壁君的驱使下,来到这险恶无比的大雪山。
不过,以他的自负,哪里想到会有危险,不停的和师妹谈谈说说,把这次执行任务当做了一次逍遥的旅行。
也难怪,他们的师傅元壁君威震天下,呼风唤雨,左右天下的生杀大权。久而久之,他们也养成了目空一切的骄傲。
因为发现纳兰忆君被擒,所以他对薛冲高看了一眼,但是那晚在黑夜之中的交手,薛冲差一点死在自己的幻术之下,又使他大为宽心。这才敢在救人之后还敢留名,准备大摇大摆的将纳兰救回,好在师傅面前显示自己的能耐。
他深知魔门的规矩,第一次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不然的话,会受那比死还惨的万毒噬心之苦,活下来的机会,小得可怜。
并且,魔门弟子都清楚,即使能活下来,以后在众同门和师傅的眼里,也会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第一次的任务,相对都比较的轻松。
可,正是这样轻松的任务,我都没有完成。
江城的心开始流血!
他号称是元壁君年轻一辈弟子中最杰出的人物,居然如此的栽在薛冲这样一个仅仅肉身第五重大力境界的人手里,而他不仅在武功上还是神魂的修炼上,都大大的强于薛冲,也难怪他愤怒!
他现在自然不能回去,他不能这样两手空空的回去。
他必须要救出两个师妹,而且最重要的,必须杀了薛冲,将这天下十大恶人之一的人的首级带回京城。
否则的话,他这一辈子,修行都永远不能上一个台阶。
这些,已经不必多想,现在,是恢复我功力的时候了,九九八十一日之后,我就用耳朵里的这只豹文针,杀了薛冲,悄悄的救了两个师妹,回去向师傅复命。
看来,我真的是小看了天下英雄!
不说薛冲使出的那种惊世骇俗的柴刀刀法,就说萧玉章和许明。
光是这两人联手,自己就不一定能活着离开。
肉身八重天纵之境,以自己现在的实力,肯定不是对手。
一个境界的差别,就是霄壤之别。
这就是为什么饕餮境界的人肯定斗不过锻骨的人,而掌握了运力技巧肉身第四重阴阳境界的人肯定会稳稳的压住第三重六合境界的人。
像薛冲这样的异类,可以越级挑战,居然可以不死的,一百万个修炼的人之中,也未必会有一个。
不管是武功秘籍还是道法秘籍,都是大陆上最珍贵的东西,人类有些肮脏的本性,即使过一百万年,也许仍然不会改变,比如,秘籍自珍,比如,希望自己永远比别人强。
血红的丹药出现在江城的掌心,将他的脸色映出一种诡异的苍白。
天山血印丹!
十枚,足足有十枚。
江城忽然一仰头,一起吞服!
可以清晰的听到肠胃搅拌的声音。
可怕的是,江城畅胃的吞吐能力,居然和薛冲不相上下!
一柱香不到的时间,江城的脸色红润起来,而且越来越红,渐渐的变成深红,最后变成猪肝一样的黑红。
“附体在一头死狗的身上,既要激活它的生命潜能,又要耗费神魂假装,只差一点点就到了油尽灯枯的境地,好险!”
…………
密云城县衙。
宏伟堪比盛京皇宫的大殿里,薛冲和一众将领济济一堂。
自从许明归降以来,四方闻风前来投靠的豪杰已经近万,其中的大部分都不是十恶不赦的奸徒,被无枪、萧玉章、许明等人吸纳到军中,委以重任。
这次集会,邀请在列的就有上百位新纳豪杰,和萧玉章、许明以前手下的将领的数量差不多。
黄宫。
四周都用黄色的颜料,布置得和盛京皇宫一模一样,显示了修建此宫的人昭然若揭的野心。
曾叔宝在密云经略数十年,的确是志向远大。
一旦进了此地,就有一种庄严之感,近三百位将领进入其中,各自按照自己的座次入坐,鸦雀无声。
薛冲今天金盔金甲,腰间别着一把柴刀,眼神犀利,高居在县官升堂时候的宝座上,柴刀的的刀锋从刀鞘中露出一线,耀眼生花,显得十分的雄壮和强悍。
以往的时候,他的柴刀都别在腰带上,但这一次,他刻意修饰了一下。
待所有人都到齐,薛冲首先开言:“各位,今天召集大家来,是要完成一件大事情,常不偷何在?”
“末将在!”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大匈帝国无道,法令不行,我等啸聚山林,正是替天行道,今日之会,就是立法度,正名分,所以可称为‘名法会’,它日我等如果得了天下,必将此法发扬光大,兼济天下苍生,我任命你为今日会议之执法官,带领八百精兵,若有胡言乱语者,杀!”
薛冲本来坐在座位上,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忽然站了起来,神威凛凛,有种天神降临的感觉。
以他的年龄,根本说不上威严,但是金盔金甲之中的他,显得很有威势,出口惊人,一下子就震慑全场。
全场落针可闻。
“古人云:子欲为一国之政,必先正其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法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我白云城聚义雪山,占据密云等四座县城,并非只是为了打家劫舍,带领大家一辈子都做强盗,做那伤天害理,无恶不作的勾当,而是要为天下万民谋福利,推翻元华这个傀儡,以及清除元壁君、元洪这些外戚的势力,还天下人朗朗乾坤。我们现在的兵力,虽然不甚强,但是只要我们来年能够抵挡住官兵的进攻,让天下的豪杰看看,我们是能战的,自然会有人投靠,壮大我义军,到时候,一旦时机成熟,进军盛京,夺取天下。”
“说得好!”许明大叫起来,“进军盛京,夺取天下!”
就在不久之前,元洪在得知许明投降的消息之后,派兵将他的家眷全部捉拿,在菜市口刑场,一家219口,全部砍头。
元洪和他,自然有不共戴天之仇。
“进军盛京,夺取天下!”
众将领听许明一呼,一起大叫,三遍方止。
不少的将领热泪盈眶,因为其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受尽欺凌,最后才投身义军的。
“此言差矣,以我之见,树大招风,我白云城兵力不足,要是提前称王称帝,恐怕招来大匈帝国最强悍的兵马,我们现在不宜大张旗鼓,而应该养精蓄锐,待三五年的修养之后,才有和大匈帝国精兵一拼的实力!”
靠!薛冲的牙齿痒痒的,真想杀了这个家伙!
庞修,又是庞修!
不过,他这番话,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薛冲其势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得道:“诸位将领,今日这名分,一定要定!不过,称王称帝还是其他的,大家讨论之后再定。”
顿时,黄宫之中议论纷纷。有人主张称帝,理由是白云城在弱小的时候,尚且能击败萧玉章和许明,何况现在兵多将多。有人则主张称个什么将军之类的就行了,以免引来朝廷的大军。有的则主张什么都不用变,仍旧叫薛冲为百云城主,只需要加固防守,到时候不怕官兵就行了。众说纷纭。
“住了!”
薛冲忽然大喝一声,挥柴刀将县衙的案桌砍掉一角,满殿皆惊。
“萧玉章将军,你怎么说?”
他的眼睛鹰一样的看着他。
“我以为,您可以称大将军,既并不引起朝廷最大的嫉恨,又可以打响我白云城的名声,两全其美。”
薛冲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的确,他有点担心萧玉章的立场。
“我支持城主做大将军!”
“我支持城主称帝,妈那膏子,皇帝算什么狗屁!”
“……”
“……”
在薛冲的询问下,在场所有的将领都表了态。
结果只有一个,大势所趋,深沟高垒,先坚固城防,徐徐称王。
“参见大将军!”
当下,所有与会的将领郑重的参见了薛冲,就任大雪山白云大将军!
“好好,很好,名既正!则一切都顺理成章,下面,我们讨论我大雪山义军的法令,庞修负责形成文字,十五日之后,待修改无误,颁行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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