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九章
所有的食物都是由专门的弟子从世俗界带到门派内的。这就是云南的工作。他负责把迎宾阁这些弟子的饮食从相关的世俗大族带到迎宾阁,而云青则负责把这些食物从云南带来的储物戒指中取出在食堂摆放好。
把食物在食堂摆放好,云青想把信物戒指还给云南,却找不到他。想来又是跑去纠缠那个女弟子。反正到傍晚时才需要青云用食物戒指去世俗界运输晚餐,所以云青想了想,也就随手把储物戒指戴在自己手上,带好自己的食物准备去后山吃。
云青不吃肉,不论是牛肉羊肉还是鱼肉。他只吃果脯米粥之类的素食。这也是他在门派肉老是受人嘲弄的原因之一。
“哎你真是生错了地方,云青师弟,你应该去梁州当小和尚的。”师兄们经常这样嘲笑他。
因为这原因,云青一度对所谓的佛修很感兴趣,疯狂地在门派功法阁寻找有着佛修的典籍。不过不知道是门派小的原因,还是修真界对佛修的轻视,并没找多很多的相关的知识。
云青很喜欢吃一种叫皮蛋粥的食物,其用一种特制的鸡蛋和上好的大米做成。有师兄打趣青云“鸡蛋也是生命,你既然不吃腥,就应该连鸡蛋也不吃的。”为这云青很是踌躇了好长时间,不过后来也想开了,“我又不是真的和尚。”所以他该吃皮蛋粥还是吃。而且后来他偶尔在功法阁查到即使是梁州真正的和尚也是吃鸡蛋的。以后他吃起皮蛋粥也就更心安理得了。
因为只是吃素,从食物得到能量不能跟吃肉的师兄弟们相比,所以青云的修为在同龄人中处于中下游,好在其资质还行,倒也没沦为垫底。
吃完早餐,云青又开始躺在草地上看云彩发呆。不知不觉中他又想起了昨晚那个异常清晰的梦。
他仔细地回味着梦中的情景。梦中的他成了一个三十多龄的年轻人——不要误会,以修真界的标准,五十岁以下都是年轻人——头发很短,身材臃肿,睡在一个狭小的砖石房间内,身上盖着异常柔软暖和的被子,在睡觉。
云青对梦中的一切都感到怪异。梦中自己化身的那个男人明明在睡觉,可自己就是能知道自己已经三十多了;头发很短,他倒通过阅读功法阁的典籍知道梁州的和尚头发很短,不过梦中自己化身的那个男人好象并不是和尚,不过他也不确定。砖石的房间倒是不太奇怪,虽然门派内大都是竹屋木屋或洞府,但云青跟云南去过几次世俗界,知道世俗界这种砖石结构的房屋倒也常见。至于那异常柔软暖和的被子估计是自己睡觉没盖被子,所以在梦里才会梦到被子吧。
这样,云青对昨晚那个梦做出自己的解释:因为自己前段时间查了太多有关和尚的典籍,所以才梦见自己变成了短发;因为想长大,所以自己成了三十多岁的男人;因为想起了去世俗俗的经历,所以梦见了砖石结构的房间;因为没盖被子,所以梦见了柔软暖和的被子。
嗯,一定是这样的。云青这样对自己说道。
回复了又一封明显只是探价的垃圾邮件,和坤摘下眼镜,用力地揉了揉发胀的睛珠。
“现在的外贸是越来越难做了,洋鬼子们都越来越难伺候。”和坤哀叹道。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快下班了。老板一般是不会在这个时间来办公室的。同事们不是在讨论呆会去哪吃饭去哪玩,就是在电脑或手机上聊天看视频。和坤则开始在网上找小说准备下到手机里回家看。和坤喜欢看历史类的小说,但今天却鬼使神差地打开了修真类的小说目录。
“可能是受昨晚那个奇怪的梦的影响吧?哥这是多渴望回到过去啊,居然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小道士在打坐!怪了,很少做这样清晰的梦的。。。。。。”和坤对自己嘀咕道。自从离婚后,本就内向孤僻的他同外人的交往就更少了,更多地是自言自语。
同往常一样在公司蹭了晚饭,和坤骑着那辆吱吱作响的破电动车出了厂,不想那么早地回家,于是瞎逛,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已经进了县城。西山县城离和坤所在的云梦镇并不远,也就五六里的样子,即使是和坤破电动车的速度也只是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
意识到自己已经进了县城,和坤犹豫起来,他不知道是该继续前进还是掉头逃离,是的逃离,虽然生于斯长于斯的他小时候没少来县城玩,虽然他的高中母校就在这个县城的正中心,但因为那个女人的存在,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让他对这个本该熟悉和亲切的县城充满了厌恶、畏惧、悲伤、无奈的复杂感情。他本能地想逃离这个地方,但又本能地被这个地方所吸引。
和坤木然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小县城里游荡着,摩天而起的大楼,忙碌穿梭的人流,都跟他没关系,他就如同一个不同时空的过客,明明在那,却跟一样都毫无关联。
“哧拉——”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在和坤左侧响起。
“也许这也是不错的结局——”和坤木然地等着剧痛及随后的解脱的到来,可等了半天什么都没发生。这时他才下意识地向左侧看去。血,一滩殷红的血映入他的眼帘,象是某种魔力吸引着他全部的心神。不知过了多久,和坤再回过神来时已经被一群叽叽喳喳指指点点的人群围在当中。围观是国人深入骨子里的习惯。
围观的人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围着公路那滩殷红的血以及贡献了这滩圣物的主人,一个倒在血滩中看不出相貌的女人,神情亢奋,情绪激动,如一群举行祭奠仪式的狂教徒。没有人去扶那个男人,即使有心怀不忍的嘴上说说,却也只是嘴上说说,现代人都足够地理智,他们嘴上说着“别碰受害者免得造成二次伤害。”心里想的却是别惹上麻烦。
救护车总是比警察来的早,当那个可怜的男人被包裹着抬上救护车时人群关注的目光才从那滩血迹转到了他的身上。然后等警察来时,所有围观的人群都一哄而散,别惹上麻烦是现代人的广泛的信条。
“喂,你看到了出事的过程吧,请配合我们做下调查。”一个交警拿着纸笔走到还愣在当场的和坤面前,用笔捅了捅说道。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和坤走进了县医院急救室,那个被车撞了的男人应该在这,因为县医院是离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急救室显示急救中的灯亮着。有两个看似警察的男人守在门外,放在门口还没来得及移走的急救床上满是刺眼的殷红。
“联系到受害者的家属了吗?”两个警察聊着天。
“给他最近打过的一个号码打过了,对方说是他的前妻,听说他出事还犹豫了半天,也不知道会来不来。这家伙的手机上一个联系人都没有,也不知道是刚换了卡,还是真混得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不稀奇啊,看他那老土的穿着就知道了,现在这种混得没个人样的家伙我们又不是没见过——这两年局里没人领的无名尸体还少吗?说起来这种人也真可怜,活了几十岁了,死了这世上连个关心的人都没有——”一个略微大点警察感叹道。
“操那么多心干吗?哪朝没有无名鬼啊,咱们一个小交警还能怎么着?还是想想怎么完成这个月的罚款任务吧。”另一个警察从兜里掏出盒烟,抽出根叼在嘴里,可能意识到是在医院里,也没点上,就那么叼在嘴里过着干瘾。
和坤躺在床上,两眼发直,脑袋里不停地闪现着那个满身里血孤零零躺在血泊中的男人,他看不清那个男人的样貌,但渐渐地那个男人的脸变成了他熟悉的样子,胖乎乎,胡须乱匝,一脸的颓废。
他就那样倒在血泊里,周围的人冷漠地围观着,指指点点,如一头无人在意的猪狗。那个他曾深爱甚至仍深爱着女人却连得知他临危时都犹豫要不要来看他眼,他的儿子正在另一个西装革履的成功男人的带领下游玩着游乐园的玩具——他曾多次地许诺却从没却他去过的地方。
周围的声音渐渐地远去,颜色光线也缓缓地褪去,整个世界都抛弃了他,或者从来都没留意过他的存在。就这样吧,忘了她,忘了他,忘了整个世界,忘了曾经活过。。。。。。
云青倒在血泊里,那是自己的血和兄弟的血混合而成。
“。。。。。。我的梦想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
“我才不要象你这样颓废呢,我要变强,象门派里长老那样飞天遁地,翻江倒海,无所不能。这样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们了。”
“好啊,那你就好好修炼吧,到时候我可指望着你保护我了。”
“那当然,谁让我们是兄弟呢。”
“哦不——”云青猛地坐起来,发现自己是躺在自己的床上。
“是梦吗?”他疑惑道,心里却充满了庆幸。然而很快他的庆幸被打破了,衣衫上腥红地血迹提醒他他所经历的那一切并不是梦,而是残酷地真实。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仅仅为了一炼气期的女弟子,就可以随意抹杀一条鲜活的生命吗?为什么?为什么杀了我的兄弟仅仅受到闭关半年的惩罚?还是去炼心洞闭关,这是惩罚还是奖励?难道仅仅因为他是马上进入筑基期的炼气巅峰,而我兄弟仅仅只是炼气三层可有可无的杂役弟子吗?为什么这个世界如此地不公平?为什么我只想平平淡淡地活着老天却不允许?这到底是为什么?”
云青目眦yu裂,双目流血,面目可憎地仰卧在自己的床上,无声地呐喊着。不知过了多久,精神极度消耗后的他睡着了。。。。。。
“你知道吗?和坤今天早上辞职了。”和坤原先办公室的两个关系不错的女同事在偷偷嚼着舌根。
“真的吗?怪不得一上午没见过他,我还以为他又请假了呢。不过说起来除了前一段,他好象很少请过假。”
“他当然很少请假了,我们那点工资他再请假哪还够给他前妻抚养费?”
“那倒是,不过说起来象他这样痴情的男人真的很少见啊,明明都离了婚了,还把自己绝大部分的工资都交给他前妻。”
“痴情有屁用,他老婆不还是跑了,说不定外面早有人了,只是不让他知道罢了。”
“象他前妻这样狠心的女人可真不多见。。。。。。”
“那你可真是少见多怪了,你忘了我们公司的谁谁谁,不也是刚跟丈夫分居就天天换男朋友。。。。。。”
“不过说真的,和坤走了也好,我跟你说件事,你可别外传啊。”
“我为人你还不放心吗?什么事?快说。”
“你那张嘴还真难让人放心,不过和坤都走了,我就跟你说了吧,免得窝在心里堵得慌。”
“快说吧,急死人了。”
“那个,我昨晚做梦又梦见和坤了。。。。。。”
“什么,你又梦见他了?你不会真对他有什么想法吧?不会啊,你老公可比和坤英俊多了,不是巧克力吃多了想吃窝头改改口味吧,你口味也真重啊。。。。。。”
“去你的,你才重口味呢。我又不是梦见跟他怎么,我只是梦见他变成了皇上——”
“《甄嬛传》里的四爷?怪了我也梦见他,不过在我梦里他是一个死太监。。。。。。”
“真怪,自从和坤前段时间请了长假回来后我们做梦都常梦到他,你说他是不是被蜘蛛咬了变成了超人?”
“拜托,蜘蛛侠和超人可不是一回事。”
“他们有什么区别?”
“区别可大了,我跟你说。。。。。。”
和坤随着如潮的人流走出火车站,摸了摸扁扁的口袋,心里嘀咕道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走到工作,不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之所以选择这个城市是因为这是他扣除一个星期的最低生活费外能买得起车票的最远的城市。虽然在他还没完全弄清楚这个世界前离开记忆里熟悉的地方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他不得不这样,因为他不敢确定如果一直呆在那个“他”的主场,最后被吞噬的是他还是自己。虽然他只是一个凡人,在元神的质量上远不如自己,但他毕竟比自己大十几岁,并且有着超乎想象的丰富知识。而且自己周围的人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同以往的不同,该死,在这个污浊不堪、毫无灵气的世界唯一一点因灵魂强大而产生的能力还控制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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