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记录
“行,继续吧。”说完,视频又接着播放,只见没过多久,房屋的火愈烧愈旺,短短几分钟内就吞噬了整栋屋子,再往后,就看见消防车到达,还有救护车与警车,最终,汪叔也出现在画面中。
“先到这里吧。”眼见再这么看下去也没意义,柯摩斯说罢扭头看向汪叔说道,“汪叔,下面我想跟那四个保安单独谈一谈,同时也想看看先前三起案子的详细资料。”
听了柯摩斯的话,汪叔当即点头同意。
的确,以现在的情况看,就算我们留在现场也无济于事,接下来就是鉴别科警察的取证及案情关联人员的侦查工作了。
汪叔对那名物管工作人员说道:“之后请你把视频复制一份给我们,感谢你配合。”看到那个人点点头后,又扭头看着我与柯摩斯说道,“依我看,案发现场也没什么可查的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鉴别科的同事吧,你们跟我一道回局里。”
“没问题。”柯摩斯说完看了看时间,又说道,“已将近凌晨1点钟了,尸检报告估计也快做好了吧,并且,我很想详细看看受害者的情况,希望有新的发现。”
原本还在思考案情的我,听说又要验尸,吓得全身战栗。实话实说,其他事情我还能接受,即便是“见鬼”这种事我也在慢慢地适应了。但一提到“验尸”,特别是半夜验尸,我实在无法解决这个心理阴影,因为这不是纯粹的恐怖,里面还掺杂着一种说不清楚的厌恶。
上一回验尸的经历,到现在我只要一回想还会不自觉地哆嗦。但是,我的抗议没有收到任何的效果。并且,我连抗议的机会都找不到。
正在我考虑要怎么说才能让柯摩斯不拽着我一块儿去验尸时,他却已跟随汪叔离开物业的监控室,走向停在不远处的汽车。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边在心中诵念“南无阿弥陀佛”,边不情愿地跟上去。
但是,恰在我们坐到车上时,那两个去检查案发现场房屋后门监控的警察急匆匆跑过来,把一个高尔夫球大小的白色东西交给汪叔,说正是这个玩意儿卡住了监控探头的支架,才致使它没拍到房屋后面的状况。然后汪叔打发他们去监控室把监控的视频带回局里后,柯摩斯便发动汽车,驶向汪叔单位。
“小斯,对这起案件,你有什么观点?”路上,我们三个都缄默着,谁也没发声。一直到快抵达警局时,汪叔才张口,从他低低的声音中,我听得出,他的心情也很沉重。
“按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可以说凶手是一个非常狡诈且非常残暴的人。到目前为止,我们除去知道他是个身形高大体格强健的男子外,完全没有其他关于他的有价值的信息,算得上是个较麻烦的对手。但是,我还是怀疑,他可能不是真正的‘乌鸦图案’。”柯摩斯边开车边说道。
“呃?你这么想,应该有依据吧。快说说。”看上去,汪叔对于“乌鸦图案”的了解的程度也不深,因此或许是好奇心作祟,又或许如他方才所说的,截止到现在,警察实际上也在怀疑本案的凶手与真正的“乌鸦图案”并非同一个人,因此,他非常想知道柯摩斯真实的想法与根据。终归,柯摩斯是以前那个差点要抓住“乌鸦图案”的刑警柯见勇的儿子,多多少少可能从柯见勇那里打听到一些关于“乌鸦图案”的线索。
“按照我爸当年的调查,‘乌鸦图案’是一个非常自负的高智商罪犯,他在所有案发现场留下的‘乌鸦图案’,都是在作案后,蘸着遇害者鲜血现场画好的,因此,每一只‘乌鸦图案’的形状都不相同。并且,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他每次作案采用的手段也都不同,换句话说,他完全不屑于用同一种方式进行连续性的作案。”柯摩斯回忆说,之后又转而说道,“当然了,凡事无绝对,过了那么多年了,不知他是否有了改变,也可能因为上了年纪,因而黔驴技尽,耍不出新花样了。”
“原来是这样,哼,无论凶手是否是‘乌鸦图案’,起码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他和‘乌鸦图案’一样残忍,一样惨无人道。因此,不管怎么我们都必须要在他下一次作案前把他抓获归案。”汪叔痛心疾首地说道,看着他可怖的神情,若凶手现在就站在他的面前,我相信他一定会把他凶手活活给打死。
正说着,我们的汽车就驶入警局,然后在汪叔的引领下,我们快速进入他办公室坐下来。出人意料的是,即便时间已是大半夜,警局里却仍然亮着灯,看来因为连续的几次大案,全体警察都被调动起来了。
“汪叔,尸检的报告做好了吗?还有那四个保安的讯问工作做得怎么样了?”入座以后,柯摩斯连口水都没喝,就急不可待地开口问道。
“小斯,我是跟你一块儿回来的,我也不知道情况啊,并且,被害者因为是被烧死的,因此尸检起来相对要麻烦一点,有点耐心吧。”说完汪叔给我们每人上了杯茶,接着转身从他办公桌旁边的书柜中取下一份卷宗,递给柯摩斯说道:“这是前三个案子的案情报告,你和小原先看看吧,我出去了解下现在案情的进展状况。”说罢,他就走出了办公室。
听完汪叔的话,柯摩斯无奈地笑了笑,看来自己的确太着急,便不再敦促,也没要汪叔留下来与我们一块儿研究前三个案子的报告,终归,我们也明白,这时汪叔不能只顾着我们这边,还有许多的事情等待他去解决。
“小原,这应当就是那个怨灵提起的案子,也就是到目前为止凶犯作下的第一个案件。”柯摩斯打开线封后,把一份码放得整整齐齐的文件在我面前一点点铺开,以便们们两个人一起查阅。
透过案情的记录,我们了解到那起案子发生时间是在四天前的半夜12点左右,地点竟然离今晚所发生的案子的位置不远,被害者是房主一家三口人,经法医鉴定,三个人都是被烧死的,其中女主人生前还有过被强暴的痕迹,只是因尸体焚毁严重,已不能从上面采集到凶手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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